人不如畜 法庭对两宗案件的量刑引起社会争议
香港文汇报报道,同样是态度极其恶劣地危害生命,伤害动物反而比伤害人的刑罚更重?法庭昨日对两宗案件的量刑引起社会争议:一名男子逆线倒车行驶170米,撞伤一对年老夫妇后,居然不顾而去,法庭仅轻判他社会服务令200小时、停牌3年及罚款6千元;一名中学厨师在学校将小猫掷地,致其伤重不治,被法官重判入狱21日,罚款5千元。有议员和社会人士认为,在交通路口逆线倒车,做法相当危险,撞伤人后逃逸更加恶劣,法庭只判处被告社会服务令未免过于宽松,建议或应判以监禁以儆效尤。
倒车撞伤路人后不顾而去案在东区法院审理。案情指,被告在今年6月15日凌晨,由上环公司返回东涌住所,当驶入西隧管制范围时,突然发现有物品遗留在公司,为贪一时之快,被告在东边街与干诺道西交界逆线倒车行驶170米,其间撞倒一名正横过马路的86岁老妇,她随即撞向身旁76岁的丈夫,二人双双倒地受伤。惟被告没有因此停车报警,反而开车不顾而去。
司机倒车170米 隧道影带证劣行
警方根据隧道公司提供的闭路电视片段,锁定被告的座驾,于当日下午1时许,在东涌一停车场找到涉案车辆,并发现车辆的挡风玻璃碎裂。王于当日早上11时许,已到警署备案,但没有谈及撞伤人。至当日晚上,王才到警署自首,起初承认有撞倒物件,其后在警诫下,始承认曾驾车撞倒人,但因惊慌所以不顾而去。
被告昨虽承认3项危险驾驶、交通意外后没有停车和报警罪名,却恳求法庭准许可继续驾驶车辆。他表示现居于东涌,远在上环一间酒楼上班,路程十分遥远,若能够驾车上下班,可以“冇咁辛苦”。
邓官称,被告驾车撞倒两名受害人后不顾而去,驾驶态度恶劣,显然是犯错后不肯面对问题,案情十分严重,但考虑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评价正面,以往没有刑事及交通违例记录,加上被告遭羁押14天,已予以深刻的教训,故予以轻判。
而在九龙城法院,九龙塘何明华会督银禧中学的48岁厨师陈华照,声称在学校士多房内发现小猫,他欲把牠放生时,小猫突发狂咬他,他为摆脱小猫,一而再再而三将小猫掷在地上,并弃置在校外垃圾桶。女途人经过时发现,通知爱护动物协会揭发事件,小猫最终伤重不治。
案件昨日判刑,厨师被判入狱21日,罚款5千元。他求情时指自己不小心误触法律,裁判官反斥他非不小心,无必要残害小生命。由于陈华照已还柙3星期,他听判后返回荔枝角惩教所领回私人物品就可离开重获自由。
作者:
flyingeagle
2007-10-5 11: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