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08年1月12日】浙江省第一队婚礼前成为捐献角膜这愿者的新婚夫妇
08年1月12日的清晨,我兴奋的戴上了新买的红领带,准备去参加一件大喜事。早在去年12月时,有又一对年青人就与我约定在今天结婚时签下捐献角膜志愿书。男的叫李宏靖,河南人,在杭创业7年了,是一家运输公司的经理。女的叫薛小慧,在邵逸夫医院内科做护士。
他们恋爱三年,一致约定在新婚当天到我这里填写身后捐献角膜志愿书。说实话,我对我的这张“公民自愿捐献角膜登记表”理解成“爱心遗嘱”,因为捐献角膜是在去世后才能实现的。所以,在结婚当天的大喜之日,这对新人的观念是非常不容易的,也是浙江省的第一对,可能对全国来说也是个突破。
特别是在1月11号晚上八点,姑娘急促来电,告我:爸爸妈妈不同意结婚当天签,说“红白相冲”。我只能人情味十足的同意,劝他们高兴要紧,不签也无妨。但是在第二天,6点多,小伙子小李来电告我:“昨天为这事向女方父母跪下了,跪了3个小时,膝盖都红了,父母最终同意了在结婚当天签下这份‘遗嘱’”。
于是,我十点在医院与医务人员手拿鲜花迎接他们。这鲜花极大气,180元的价格,花店老板100就卖给我了,说是也支持一把.
晚上我又去了下沙,在婚礼现场,我这奥运火炬手专门为新人点燃了爱情火炬,亲手交给他们,还特意感谢双方的父母的支持并也献上鲜花。把两老口儿笑的合不拢嘴,我这才放心!
办婚庆喜事的同时,也接受了这“爱心遗嘱”的好事!观念上的突破将带来爱心事业上又一次的进步。
[该帖子由作者于2008年1月15日 14:40:06最后编辑]
作者:
朱强荣
2008-1-15 13:12